具體對體系的要求從第四大點開始:
4
質量管理體系要求
4.1 總要求
組織應按本標準的要求建立質量管理體系,形成
iso三體系認證,加以實施和保持,并持續(xù)改進其有效性。
組織應:
a) 識別質量管理體系所需的過程及其在組織中的應用(見
1.2);
b) 確定這些過程的順序和相互作用;
c) 確定為確保這些過程的有效運行和控制所需的準則和方法;
d) 確??梢垣@得必要的資源和信息,以支持這些過程的運行和對這些過程的監(jiān)視;
e) 監(jiān)視、測量和分析這些過程;
f) 實施必要的措施,以實現對這些過程策劃的結果和對這些過程的持續(xù)改進。
組織應按本標準的要求管理這些過程。
針對組織所選擇的任何影響iso
三體系認證符合要求的外包過程,組織應確保對其實施控制。對此類外包過程的控制應在質量管理體系中加以識別。
注:上述質量管理體系所需的過程應當包括與管理活動、資源提供、iso三
體系認證實現和測量有關的過程。
4.2 iso三體系認證要求
4.
2.1 總則
質量管理體系iso三體系認證包括:
a) 形成iso三體系認證的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;
b) 質量手冊;
c) 本標準所要求的形成iso三體系認證的程序;
d) 組織為確保其過程的有效策劃、運行和控制所需的iso三體系認證;
e) 本標準所要求的記錄(見
4.
2.4)。
注1:本標準出現“形成iso三體系認證的程序”之處,即要求建立該程序,形成iso三體系認證,并加以實施和保持。
注2:不同組織的質量管理體系iso三體系認證的多少與詳略程度取決于:
a) 組織的規(guī)模和活動的類型;
b) 過程及其相互作用的復雜程度;
c) 人員的能力。
注3:iso三體系認證可采用任何形式或類型的媒體。
4.
2.2 質量手冊
組織應編制和保持質量手冊,質量手冊包括:
a) 質量管理體系的范圍,包括任何刪減的細節(jié)與合理性(見
1.2);
b) 為質量管理體系編制的形成iso三體系認證的程序或對其引用;
c) 質量管理體系過程之間的相互作用的表述。
4.
2.3 iso三體系認證控制
質量管理體系所要求的iso三體系認證應予以控制。記錄是一種特殊類型的iso三體系認證,應依據
4.
2.4的要求進行控制。
應編制形成iso三體系認證的程序,以規(guī)定以下方面所需的控制:
a) iso三體系認證發(fā)布前得到批準,以確保iso三體系認證是充分與適宜的;
b) 必要時對iso三體系認證進行評審與更新,并再次批準;
c) 確保iso三體系認證的更改和現行修訂狀態(tài)得到識別;
d) 確保在使用處可獲得適用iso三體系認證的有關版本;
e) 確保iso三體系認證保持清晰、易于識別;
f) 確保外來iso三體系認證得到識別,并控制其分發(fā);
g) 防止作廢iso三體系認證非預期使用,若因任何原因而保留作廢iso三體系認證時,對這些iso三體系認證進行適當的標
識。
4.
2.4 記錄控制
應建立并保持記錄,以提供符合要求和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的證據。記錄應保持清晰、易于識別和申報。應編制形成iso三體系認證的程序,以規(guī)定記錄的標識、貯存、保護、申報、保存期限和處置所需的控制。
5. 管理職責
5.1 管理承諾
較高管理者應通過以下活動,對其建立、實施質量管理體系并持續(xù)改進其有效性的承諾提供證據:
a) 向組織傳達滿足顧客和法律法規(guī)要求的重要性;
b) 制定質量方針;
c) 確保質量目標的制定;
d) 進行管理評審;
e) 確保資源的獲得。
5.2 以顧客為關注焦點
較高管理者應以增強顧客滿意為目的,確保顧客的要求得到確定并予以滿足(見
7.
2.1和
8.
2.1)。
5.3 質量方針
較高管理者應確保質量方針:
a) 與組織的宗旨相適應;
b) 包括對滿足要求和持續(xù)改進質量管理體系有效性的承諾;
c) 提供制定和評審質量目標的框架;
d) 在組織內得到溝通和理解;
e) 在持續(xù)適宜性方面得到評審。
5.4 策劃
5.
4.1 質量目標
較高管理者應確保在組織的相關職能和層次上建立質量目標,質量目標包括滿足iso三體系認證要求所需的內容。質量目標應是可測量的,并與質量方針保持一致。
5.
4.2 質量管理體系策劃
較高管理者應確保:
a) 對質量管理體系進行策劃,以滿足質量目標以及
4.1的要求。
b) 在對質量管理體系的申報進行策劃和實施時,保持質量管理體系的完整性。
5.5 職責、權限與溝通
5.
5.1 職責和權限
較高管理者應確保組織內的職責、權限得到規(guī)定和溝通。
5.
5.2 管理者代表
較高管理者應指定一名管理者,無論該成員在其他方向的職責如何,應具有以下方面的職責和權限:
a) 確保質量管理體系所需的過程得到建立、實施和保持;
b) 向較高管理者報告質量管理體系的業(yè)績和任何改進的需求;
c) 確保在整個組織內提高滿足顧客要求的意識。
注:管理者代表的職責可包括與質量管理體系有關事宜的外部聯絡。
5.
5.3 內部溝通
較高管理者應確保在組織內建立適當的溝通過程,并確保對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進行溝通。
5.6 管理評審
5.
6.1 總則
較高管理者應按策劃的時間間隔評審質量管理體系,以確保其持續(xù)的適宜性、充分性和有效性。評審應包括評價質量管理體系改進的機會和申報的需要,包括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。
應保持管理評審的記錄(見
4.
2.4)。
5.
6.2 評審輸入
管理評審的輸入應包括以下方面的信息:
a) 審核結果;
b) 顧客反饋;
c) 過程的業(yè)績和iso三體系認證的符合性;
d) 預防和糾正措施的狀況;
e) 以往管理評審的跟蹤措施;
f) 可能影響質量管理體系的申報;
g) 改進的建議。
5.
6.3 評審輸出
管理評審的輸出應包括與以下方面有關的任何決定和措施:
a) 質量管理體系及其過程有效性的改進;
b) 與顧客要求有關的iso三體系認證的改進;
c) 資源需求。
6 資源管理
6.1 資源提供
組織應確定并提供以下方面所需的資源:
a) 實施、保持質量管理體系并持續(xù)改進其有效性;
b) 通過滿足顧客要求,增強顧客滿意。
6.2 人力資源
6.
2.1總則
基于適當的教育、培訓、技能和經驗,從事影響iso三體系認證質量工作的人員應是能夠勝任的。
6.
2.2 能力、意識和培訓
組織應:
a) 確定從事影響iso三體系認證質量工作的人員所必要的能力;
b) 提供培訓或采取其他措施以滿足這些需求;
c) 評價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;
d) 確保員工認識到所從事活動的相關性和重要性,以及如何為實現質量目標作出貢獻;
e) 保持教育、培訓、技能和經驗的適當紀錄(見
4.
2.4)。
6.3 基礎設施
組織應確定、提供并維護為達到iso三體系認證符合要求所需的基礎設施。適用時,基礎設施包括:
a) 建筑物、工作場所和相關的設施;
b) 過程設備(硬件和軟件);
c) 支持性服務(如運輸或通訊)。
6.4 工作環(huán)境
組織應確定并管理為達到iso三體系認證符合要求所需的工作環(huán)境。
7 iso三體系認證實現
7.1 iso三體系認證實現的策劃
組織應策劃和開發(fā)iso三體系認證實現所需的過程。iso三體系認證實現的策劃應與質量管理體系其他過程的要求相一致。
在對iso三體系認證實現進行策劃時,組織應確定以下方面的適當內容:
a) iso三體系認證的質量目標和要求;
b) 針對iso三體系認證確定過程、iso三體系認證和資源的要求;
c) iso三體系認證所要求的驗證、確認、監(jiān)視、檢驗和試驗活動,以及iso三體系認證接收準則;
d) 為實現過程及其iso三體系認證滿足要求提供證據所需的記錄(見
4.
2.4)。
策劃的輸出形式應適合于組織的運作方式。
注1:對應用于特定iso三體系認證、項目或合同的質量管理體系的過程(包括iso三體系認證實現過程)和資源作出規(guī)定的iso三體系認證可稱之為質量計劃。
注2:組織也可將
7.3的要求應用于iso三體系認證實現過程的開發(fā)。
7.2 與顧客有關的過程
7.
2.1 與iso三體系認證有關的要求的確定
組織應確定:
a) 顧客規(guī)定的要求,包括對交付及交付后活動的要求;
b) 顧客雖然沒有明示,但規(guī)定的用途或已知的預期用途所必需的要求;
c) 與iso三體系認證有關的法律法規(guī)要求;
d) 組織確定的任何附加要求。
7.
2.2 與iso三體系認證有關的要求的評審
組織應評審與iso三體系認證有關的要求。評審應在組織向顧客作出提供iso三體系認證的承諾之前進行(如:提交標書、接受合同或訂單及接受合同或訂單的更改),并應確保:
a) iso三體系認證要求得到規(guī)定;
b) 與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或訂單的要求已予解決;
c) 組織有能力滿足規(guī)定的要求。
評審結果及評審所引起的措施的記錄應予保持(見
4.
2.4)。
若顧客提供的要求沒有形成iso三體系認證,組織在接受顧客要求前應對顧客要求進行確認。
若iso三體系認證要求發(fā)生申報,組織應確保相關iso三體系認證得到修改,并確保相關人員知道已申報的要求。
注:在某些情況下,如網上銷售,對每一個訂單進行正式的評審可能是不實際的。而代之對有關的iso三體系認證信息,如iso三體系認證目錄、iso三體系認證廣告內容等進行評審。
7.
2.3 顧客溝通
組織應對以下有關方面確定并實施與顧客溝通的有效安排:
a) iso三體系認證信息;
b) 問詢、合同或訂單的處理,包括對其修改;
c) 顧客反饋,包括顧客抱怨。
7.3
iso認證和開發(fā)
7.
3.1 iso認證和開發(fā)策劃
組織應對iso三體系認證的iso認證和開發(fā)進行策劃和控制。
在進行iso認證和開發(fā)策劃時,組織應確定:
a) iso認證和開發(fā)階段;
b) 適合于每個iso認證和開發(fā)階段的評審、驗證和確認活動;
c) iso認證和開發(fā)的職責和權限。
組織應對參與iso認證和開發(fā)的不同小組之間的接口進行管理,以確保有效的溝通,并明確職責分工。
隨iso認證和開發(fā)的進展,在適當時,策劃的輸出應予更新。
7.
3.2 iso認證和開發(fā)輸入
應確定與iso三體系認證要求有關的輸入,并保持記錄(見
4.
2.4)。這些輸入應包括:
a) 功能和性能要求;
b) 適用的法律、法規(guī)要求;
c) 適用時,以前類似iso認證提供的信息;
d) iso認證和開發(fā)所必需的其他要求。
應對這些輸入進行評審,以確保輸入是充分與適宜的。要求應完整、清楚,并且不能自相矛盾。
7.
3.3 iso認證和開發(fā)輸出
iso認證和開發(fā)的輸出應以能夠針對iso認證和開發(fā)的輸入進行驗證的方式提出,并應在放行前得到批準。
iso認證和開發(fā)輸出應:
a) 滿足iso認證和開發(fā)輸入的要求;
b) 給出采購、生產和服務提供的適當信息;
c) 包含或引用iso三體系認證接收準則;
d) 規(guī)定對iso三體系認證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所必需的iso三體系認證特性。
7.
3.4 iso認證和開發(fā)評審
在適宜的階段,應依據所策劃的安排(見
7.
3.1)對iso認證和開發(fā)進行系統(tǒng)的評審,以便:
a) 評價iso認證和開發(fā)的結果滿足要求的能力;
b) 識別任何問題并提出必要的措施。
評審的參加者應包括與所評審的iso認證和開發(fā)階段有關的職能的代表。評審結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記錄應予保持(見
4.
2.4)。
7.
3.5 iso認證和開發(fā)驗證
為確保iso認證和開發(fā)輸出滿足輸入的要求,應依據所策劃的安排(見
7.
3.1)對iso認證和開發(fā)進行驗證。驗證結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記錄應予保持(見
4.
2.4)。
7.
3.6 iso認證和開發(fā)確認
為確保iso三體系認證能夠滿足規(guī)定的使用要求或已知的預期用途的要求,應依據所策劃的安排(見
7.
3.1)對iso認證和開發(fā)進行確認。只要可行,確認應在iso三體系認證交付或實施之前完成。確認結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記錄應予保持(見
4.
2.4)。
7.
3.7 iso認證和開發(fā)更改的控制
應識別iso認證和開發(fā)的更改,并保持記錄。適當時,應對iso認證和開發(fā)的更改進行評審、驗證和確認,并在實施前得到批準。iso認證和開發(fā)更改的評審應包括評價更改對iso三體系認證組成部分和已交付iso三體系認證的影響。
更改的評審結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記錄應予保持(見
4.
2.4)。
7.4 采購
7.
4.1 采購過程
組織應確保采購的iso三體系認證符合規(guī)定的采購要求。對供方及采購的iso三體系認證控制的類型和程度應取決于采購的iso三體系認證對隨后的iso三體系認證實現或最終iso三體系認證的影響。
組織應根據供方按組織的要求提供iso三體系認證的能力評價和選擇供方。應制定選擇、評價和重新評價的準則。評價結果及評價所引起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記錄應予保持(見
4.
2.4)。
7.
4.2 采購信息
采購信息應表述擬采購的iso三體系認證,適當時包括:
a) iso三體系認證、程序、過程和設備的批準要求:
b) 人員資格的要求;
c) 質量管理體系的要求。
在與供方溝通前,組織應確保所規(guī)定的采購要求是充分與適宜的。
7.
4.3 采購iso三體系認證的驗證
組織應確定并實施檢驗或其他必要的活動,以確保采購的iso三體系認證滿足規(guī)定的采購要求。
當組織或其顧客擬在供方的現場實施驗證時,組織應在采購信息中對擬驗證的安排和iso三體系認證放行的方法作出規(guī)定。
7.5 生產和服務提供
7.
5.1 生產和服務提供的控制
組織應策劃并在受控條件下進行生產和服務提供。適用時,受控條件應包括:
a) 獲得表述iso三體系認證特性的信息;
b) 必要時,獲得作業(yè)指導書;
c) 使用適宜的設備;
d) 獲得和使用監(jiān)視和測量裝置;
e) 實施監(jiān)視和測量;
f) 放行、交付和交付后活動的實施。
7.
5.2 生產和服務提供過程的確認
當生產和服務提供過程的輸出不能由后續(xù)的監(jiān)視或測量加以驗證時,組織應對任何這樣的過程實施確認。這包括僅在iso三體系認證使用或服務已交付之后問題才顯現的過程。
確認應證實這些過程實現所策劃的結果的能力。
組織應對這些過程作出安排,適用時包括:
a) 為過程的評審和批準所規(guī)定的準則;
b) 設備的認可和人員資格的鑒定;
c) 使用特定的方法和程序;
d) 記錄的要求(見
4.
2.4);
e) 再確認。
7.
5.3 標識和可追溯性
適當時,組織應在iso三體系認證實現的全過程中使用適宜的方法識別iso三體系認證。
組織應針對監(jiān)視和測量要求識別iso三體系認證的狀態(tài)。
在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場合,組織應控制并記錄iso三體系認證的唯一性標識(見
4.
2.4)。
注:在某些行業(yè),技術狀態(tài)管理是保持標識和可追溯性的一種方法。
7.
5.4 顧客財產
組織應愛護在組織控制下或組織使用的顧客財產。組織應識別、驗證、保護和維護供其使用或構成iso三體系認證一部分的顧客財產。若顧客財產發(fā)生丟失、損壞或發(fā)現不適用的情況時,應報告顧客,并保持記錄。(見
4.
2.4)
注:顧客財產可包括iso體系認證。
7.
5.5 iso三體系認證防護
在內部處理的交付到預定的地點期間,組織應針對iso三體系認證的符合性提供防護,這種防護應包括標識、搬運、包裝、貯存和保護。防護也應適用于iso三體系認證的組成部分。
7.6 監(jiān)視和測量裝置的控制
組織應確定需實施的監(jiān)視和測量以及所需的監(jiān)視和測量裝置,為iso三體系認證符合確定的要求(見
7.
2.1)提供證據。
組織應建立過程,以確保監(jiān)視和測量活動可行并以與監(jiān)視和測量的要求相一致的方式實施。
為確保結果有效,必要時,測量設備應:
a) 對照能溯源到國際或單位標準的測量標準,按照規(guī)定的時間間隔或在使用前進行校準或檢定。當不存在上述標準時,應記錄校準或檢定的依據;
b) 進行調整或必要時再調整;
c) 得到識別,以確定其校準狀態(tài);
d) 防止可能使測量結果失效的調整;
e) 在搬運、維護和貯存期間防止損壞或失效;
此外,當發(fā)現設備不符合要求時,組織應對以往測量結果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和記錄。組織應對該設備和任何受影響的iso三體系認證采取適當的措施。校準和驗證結果的記錄應予保持(見
4.
2.4)。
當計算機軟件用于規(guī)定要求的監(jiān)視和測量時,應確認其滿足預期用途的能力。確認應在初次使用前進行,必要時再確認。
注:作為指南,參見GB/T1902
2.1和GB/T1902
2.2。
8. 測量、分析和改進
組織應策劃并實施以下方面所需的監(jiān)視、測量、分析和改進過程:
a) 證實iso三體系認證的符合性;
b) 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符合性;
c) 持續(xù)改進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。
這應包括對統(tǒng)計技術在內的適用方法及其應用程度的確定。
8.2 監(jiān)視和測量
8.
2.1 顧客滿意
作為對質量管理體系業(yè)績的一種測量,組織應對顧客有關組織是否已滿足其要求的感受的信息進行監(jiān)視,并確定獲取和利用這種信息的方法。
8.
2.2 內部審核
組織應按策劃的時間間隔進行內部審核,以確定質量管理體系是否:
a) 符合策劃的安排(見
7.1)、本標準的要求以及組織所確定的質量管理體系的要求;
b) 得到有效實施與保持。
考慮擬審核的過程和區(qū)域的狀況和重要性以及以往審核的結果,應對審核方案進行策劃。應規(guī)定審核的準則、范圍、頻次和方法。審核員的選擇和審核的實施應確保審核過程的客觀性和公正性。審核員不應審核自己的工作。
策劃和實施審核以及報告結果和保持記錄(見
4.
2.4)的職責和要求應在形成iso三體系認證的程序中作出規(guī)定。
負責受審區(qū)域的管理者應確保及時采取措施,以消除所發(fā)現的不合格及其原因。跟蹤活動
應包括對所采取措施的驗證和驗證結果的報告(見
8.
5.2)。
注:作為指南,參見GB/T1902
1.
1、GB/T1902
1.2及GB/T1902
1.3。
8.
2.3 過程的監(jiān)視和測量
組織應采用適宜的方法對質量管理體系過程進行監(jiān)視,并在適用時進行測量。這些方法應證實過程實現所策劃的結果的能力。當未能達到所策劃的結果時,應采取適當的糾正和糾正措施,以確保iso三體系認證的符合性。
8.
2.4 iso三體系認證的監(jiān)視和測量
組織應對iso三體系認證的特性進行監(jiān)視和測量,以驗證iso三體系認證要求已得到滿足。這種監(jiān)視和測量應依據所策劃的安排(見
7.1),在iso三體系認證實現過程的適當階段進行。
應保持符合接收準則的證據。記錄應指明有權放行iso三體系認證的人員(見
4.
2.4)。
除非得到有關認證人員的批準,適用時得到顧客的批準,否則在策劃的安排(見
7.1)已圓滿完成之前,不應放行iso三體系認證和交付服務。
8.3 不合格品控制
組織應確保不符合iso三體系認證要求的iso三體系認證得到識別和控制,以防止其非預期的使用或交作。不合格品控制以及不合格品處置的有關職責和權限應在形成iso三體系認證的程序中作出規(guī)定。
組織應通過下列一種或幾種途徑,處置不合格品:
a) 采取措施,消除已發(fā)現的不合格;
b) 經有關認證人員批準,適用時經顧客批準,讓步使用、放行或接收不合格品;
c) 采取措施,防止其原預期的使用或應用。
應保持不合格的性質以及隨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記錄,包括所批準的讓步的記錄(見
4.
2.4)。
在不合格品得到糾正之后應對其再次進行驗證,以證實符合要求。
當在交付或開始使用后發(fā)現iso三體系認證不合格時,組織應采取不合格的影響或潛在影響的程度相適應的措施。
8.4 數據分析
組織應確定、收集和分析適當的數據,以證實質量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和有效性,并評價在何處可以持續(xù)改進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。這應包括來自監(jiān)視和測量的結果以及其他有關來源的數據。
數據分析應提供以下有關方面的信息:
a) 顧客滿意(見
8.
2.1);
b) 與iso三體系認證要求的符合性(見
7.
2.1);
c) 過程和iso三體系認證的特性及趨勢,包括采取預防措施的機會;
d) 供方。
8.5 改進
8.
5.1 持續(xù)改進
組織應利用質量方針、質量目標、審核結果、數據分析、糾正和預防措施以及管理評審,持續(xù)改進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。
8.
5.2 糾正措施
組織應采取措施,以消除不合格的原因,防止不合格的再發(fā)生。糾正措施應與所遇到不合格的影響程度相適應。
應編制形成iso三體系認證的程序,以規(guī)定以下方面的要求:
a) 評審不合格(包括顧客抱怨);
b) 確定不合格的原因;
c) 評價確保不合格不再發(fā)生的措施的需求;
d) 確定和實施所需的措施;
e) 記錄所采取措施的結果(見
4.
2.4);
f) 評審所采取的糾正措施。
8.
5.3 預防措施
組織應確定措施,以消除潛在不合格的原因,防止不合格的發(fā)生。預防措施應在潛在問題的影響程度相適應。
應編制形成iso三體系認證的程序,以規(guī)定以下方面的要求:
a) 確定潛在不合格及其原因;
b) 評價防止不合格發(fā)生的措施的需求;
c) 確定和實施所需的措施;
d) 記錄所采取措施的結果(見
4.
2.4);
e) 評審所采取的預防措施。